
關于加強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
“夢啟東方董酒之夜群星演唱會”將于11月17日晚在蝶湖公園戶外足球場舉辦。為維護該項活動舉辦區(qū)域及周邊的空中安全,杜絕各類違法違規(guī)飛行活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(guī)則》、《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》、《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通告。
一、管控時間及區(qū)域:從11月17日12時起至11月17日24時止,禁止任何單位、組織、個人在建設南路-沿江公路-江海南路-錢塘江路合圍區(qū)域范圍內未經許可起降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(見附件)。
二、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范圍:是指具有“低空超低飛行、速度慢、雷達反射面積小”等全部或者部分特征的航空器和漂浮物。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、輕型直升機、滑翔機、三角翼、動力三角翼、滑翔傘、動力傘、熱氣球、飛艇、無人機、航空模型、航天模型、空飄氣球、系留氣球等。
三、除外情形:執(zhí)行緊急救援、醫(yī)療救護、空中安保、新聞報道等特殊飛行任務,需進入本通告空中管控區(qū)域的,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(guī)提出申請,并向公安機關報備,飛行作業(yè)過程中需服從現場公安機關調度管理。
四、管控措施:對未經申請許可擅自在上述管控時間、區(qū)域內違規(guī)飛行的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和空中不明情況,公安機關將依法采取必要的技術防控等緊急處置措施。請各單位、組織、個人自覺遵守本通告規(guī)定,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公安機關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、《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》予以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特此通告
啟東市公安局